公告通知

国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开展2024年荣誉称号评选的通知

时间:2024-03-29 来源:党委宣传部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学校内涵建设,加大有效激励,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和创新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校外杰出学者、专家和社会知名人士对国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工作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等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加强国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与国内外学术界以及企事业单位的交流与合作。根据《国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荣誉称号评选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校党发〔2023〕15号),学校党委决定开展2024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荣誉称号体系

校级荣誉称号设立“最高成就奖”“立德树人成就奖”“教书育人卓越奖”“荣誉学士(硕士)学位”“杰出校友”“荣誉教授”和“荣誉导师”七项。

二、评选程序

(一)组织评选推荐。评选工作按照《国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荣誉称号评选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见附件1)和各类荣誉评选办法(见附件2、3、4、5)进行归口评审。

1.最高成就奖、立德树人成就奖、教书育人卓越奖

评选范围:全体教职工(包含离退休人员)。

评选人数:最高成就奖结合实际酌情评选;“立德树人成就奖”3人;“教书育人卓越奖”10人。

评选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

联系人:李一光 潘翠云

联系电话:3029007

邮箱:[email protected]

2.荣誉学士(硕士)学位

评选范围:应届毕业生。

评选人数:荣誉学士学位30人;荣誉硕士学位30人。

评选部门:党委本科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联系人:陈冉(本科生) 刘颖(研究生)

联系电话:3831617(本科生) 3831184(研究生)

邮箱:[email protected] (本科生) [email protected] (研究生)

3.杰出校友

评选范围:学校毕业3年以上的毕业生。

评选人数:15人。

评选部门: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陆科

联系电话:3831005

邮箱:[email protected]

4.荣誉教授

评选范围: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

评选人数:2人。

评选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

联系人:李一光 潘翠云

联系电话:3029007

邮箱:[email protected]

5.荣誉导师

评选范围: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

评选人数:10人。

评选部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联系人:崔朝初

联系电话:38311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拟定推荐人选。荣誉评选部门按照评选要求及各单位推荐和遴选情况,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提出拟定推荐人选,报学校荣誉称号评选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审议。

(三)公示。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拟定推荐人选,须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可实名向委员会办公室或者校纪检监察机构反映,由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调查核实,并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核实情况。调查核实结果有影响评选工作的,由校纪检监察机构报委员会复议。

(四)表彰奖励。公示结果经党委会审定后,学校发文公布评选结果,予以表彰奖励。

三、相关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本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荣誉称号评选工作需于4月30日前完成报送,同时报送党委宣传部备案。

四、附则

各荣誉评选办法由各荣誉评选部门负责解释,附件中未体现的评选办法,由该项荣誉评选部门适时进行发布并负责解释。

附件1:国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荣誉称号评选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附件2:国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评选办法

附件3:国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荣誉硕士学位评选办法

附件4:国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杰出校友评选办法

附件5:国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荣誉导师评选办法


国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荣誉称号评选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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