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国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04-02 来源:科技发展部 点击数:

学校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重点支持我省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交叉学科和前沿技术研究,加强一流学科建设培育和青年科研人才培养。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类别

2024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共分为两类,一是应用攻关类,属于省科技攻关资助体系(10万元/项),年度基金总规模1050万元;二是优势学科培育类,属于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年度基金总规模4300万元,包括重点项目(80-100万元/项)、培育项目(20万元/项)。

联合基金项目重点支持联合资助方特色优势学科培育,联合资助方获得支持的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规模的比重一般不低于70%。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国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推荐指标为应用公关类项目2项;优势学科培育类重点项目2项、培育项目8项,其中,重点项目申报指南仅限临床医学方向。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继续试行“包干制”管理,不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规定范围内自主使用经费,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鼓励科研人员持续创新,除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含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024年度已获省财政支持项目外,允许有其他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申报;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逾期尚未结项验收的不得申报。同一人员只能选择申报一项联合基金项目。

(三)提高项目推荐质量,各申报单位应加强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对照指南内容结合自身优势进行项目凝练,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项目申报单位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内部公示。

(四)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申请人应对申请书真实性负责。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项目,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除撤销立项项目、收回已拨经费外,还将列入科技计划项目不良信用行为记录。

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和指南方向详见附件。

三、受理时间

个人和法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5月14日18:00;各主管部门或依托单位审核提交时间截止到5月16日18:00。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各主管部门或依托单位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请各项目申请人、单位管理员和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各主管部门或依托单位应主动服务,为科研人员项目申报提供支持保障。

四、联系方式

(一)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0371—65974111

(二)省科技厅业务咨询

项目统筹处0371—86561692(应用攻关类)

基础研究处0371—65908672(优势学科培育类)

(三)省财政厅业务咨询

科技事业处0371—65802522

五、国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申报要求

(一)国精产品一区一区三区申报实行不限额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系统填报、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17:30。纸质材料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提交至各学院。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填写推荐汇总表,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请于2024年4月26日17:30前,以院系为单位将申报书纸质材料及汇总表(一式三份)统一报送至科技发展部513房间,与纸质版完全对应的电子版(命名:项目名称-负责人;PDF格式)同时发送至学校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学校组织专家择优推荐项目。

(四)联系人:葛春坡、谢凯,电话:0373-3831859,邮箱:[email protected]


科技发展部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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